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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执法局在开展以“廉政、效能、服务”为主题的机关作风建设活动中,紧密结合实际,查摆影响机关效能的突出问题,深刻剖析原因,进行整改。最近,针对我市城管执法系统执法队员或政府聘员出现的一些不良行为,为进一步加强队伍管理,树立队伍良好形象,锻铸一支“政治强、作风硬、纪律严、业务精、服务优、形象佳”的文明执法之师,市执法局召开了局长会议,专题研究如何进一步规范队伍管理,提高行政效率,提升队伍形象。市执法局领导班子成员、五区执法局局长参加了会议。
会上,各与会代表畅所欲言,认为我市城管执法队伍组建几年来,虽然没有出现大的问题,但已经开始进入疲劳期,面临重要的拐点,个别执法队员出现思想懈怠,作风松散,工作不到位,出工不出力等苗头,在文明执法、纪律约束、规范执法方面还有待进一步加强。通过交流意见,统一了思想,在原有队伍管理制度基础上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队伍管理的有关通知》,进一步明确了有关要求,具体如下:一是我市城管行政执法工作服的着装人员范围为本系统公务员、政府聘员等政府在编人员,其他人员不能穿着我市城管行政执法工作服,如工作需要,配发统一服装,不得使用行政执法标志,服装式样要报市执法局备案。二是未取得行政执法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得独立上路执勤。三是除执行公务外,城管执法人员不得穿着城管执法工作服进入宾馆酒店等餐饮场所和娱乐场所。四是使用印有“行政执法”字样的公务车时,驾驶者必须穿着工作服。五是酒后不得穿着城管执法工作服驾驶任何机动车。对违反上述规定者,要按照《公务员法》及相关规章制度给予行政处分。 |